黄石电视台自办节目制作标准 黄石电视台自办节目制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相关规定,运用电视艺术的客观规律,在策划、拍摄、编辑、主持配音、播出等各个电视节目制作环节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为了规范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行为,现根据《黄石电视台自办节目制作规范》、《黄石电视台播出节目审查规定》、《黄石电视台自办节目监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黄石电视台自办节目制作标准》,发各节目制作部门(频道)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1、自办节目制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恪守新闻职业精神,严守新闻纪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决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自觉抵制虚假新闻、有偿新闻
不得利用新闻报道的权力和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或其它利益,涉及自办节目制作人员个人、亲属及好友的利益关系时,应主动回避
2、客观性原则
新闻(专题)报道应该客观公正,细节真实,用事实说话
新闻(专题)中的时间、地点、人物、名称、事件的原因过程结果等内容等必须准确无误
需要表明本台立场的内容,以“本台评论”的形式单独制作
3、平衡报道的原则
自办节目制作过程中,尤其在制作批评报道或纠纷、舆论监督类节目过程中,在陈述事实时,应该给事件当事自 办 节 目 制 作 标 准 --第 1页自 办 节 目 制 作 标 准 --第 1页人双方相对应的陈述时间
对无法采访到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况,必须有适当的图像、文字或声音作特别交待
4、隐私权的规定
对未成年人可能导致负面评价的报道,对法律规定个人享有隐私权而事关公共利益的事实的报道,对涉及名誉权的新闻报道,对被采访人有特殊要求的报道,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对其姓名、图像、声音等应作技术处理
第二章 通用标准 5、节目稿件
新闻、新闻焦点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及其它社教类栏目的稿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