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划分规定 1、总则 1
1 各消防系统的使用、修理原则上按生产设备系统责任范围划分
2 办公场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所在办公责任单位负责
3 本规定中的名词解释: 使用〔单位〕:就是指主要使用该系统、设施、器材,并负责日常运行、巡检、保管、清扫、试验、改换的单位
使用单位也是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防火责任单位
修理〔单位〕:就是指主要负责对该系统、设施消缺、检修的单位
使用〔单位〕与修理〔单位〕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以是不同的单位
消防系统:指消防设备及管道阀门、喷淋装置等
消防设施:指消防栓井〔盖〕、消防栓箱、消防器材箱、砂箱、消防锹、镐、桶及支架、防火隔离门等
消防器材:指灭火器、消防水龙带、消防水枪
2、具体划分分工规定: 1
1 发电部: 消 防 系 统 、 设 施 、 器 材 的 划 分 规 定 --第 1页消 防 系 统 、 设 施 、 器 材 的 划 分 规 定 --第 1页〔1〕汽机厂房、锅炉厂房、风机间、循环水泵房、消防泵间、柴油发电机室、热网泵站、除灰空压机室、气化空压机室、电除尘厂房、启动炉、脱水仓楼、油区和工程试验楼五楼、六楼等所有消防系统、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
〔2〕化学间、全厂泵房、污油处理室、沉渣室、全厂空压机室、氢站、油处理室内外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
〔3〕主变场地、220KV开关场、500KV开关场、单控室、网控室、各配电室、各变电所内的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
〔4〕各控制室的烟雾报警装置的运行监视和发生火灾报警的检查
2 锅炉车间: 〔1〕全厂生产建筑外的消防水〔外网〕系统、设施的使用、修理
〔2〕1#塔楼、风磨车库、风磨检修间、监理楼消防水系统、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修理
〔3〕锅炉厂房、风机间、油区、柴油发电机室、电除尘厂房、除灰空压机室、气化空压机室、脱水仓楼、启动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