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现就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实施办法“双向述职”分为“下述上评”和“上述下评”两种方式进行
1、“下述上评”,即工委、党委(党组)书记向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接受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向工委、党委(党组)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评议
2、“上述下评”,即工委、党委(党组)书记向党员代表大会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三、述职内容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重点突出,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情况;2、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措施、方法及成效;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或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绩效情况;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情况;5、妥善解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基层党组织第1页共4页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等方面所做的工作;6、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的差距和不足
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注重事实,切忌空谈理论,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组织领导1、“双向述职”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半年述职和年度述职),可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