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面设计三大构成基础:概念、要素、形式平面构成的概念所谓构成(包括平面构成和立体构成),是一种造型概念,也是现代造型设计用语。其含义就是将几个以上的单元(包括不同的形态、材料)重新组合成为一个新的单元,并赋予视觉化的、力学的概念。其中,立体构成是以厚度塑形象,是将形态要素按照一定的原则组合成形体;平面构成则是以轮廓塑形象,是将不同的基本形按照一定的规则在平面上组合成图案。平面构成元素,包括概念元素、视觉元素和关系元素,概念元素是指创造形象之前,仅在意念中感觉到的点、线、面、体的概念,其作用是促使视觉元素的形成。视觉元素,是把概念元素见之于画面,是通过看得见的形状、大小、色彩、位置、方向、肌理等被称为基本形的具体形象加以体现的。关系元素,是指视觉元素(即基本形)的组合形式,是通过框架、骨格以及空间、重心、虚实、有无等因素决定的;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骨格,是可见的,其它如空间、重心等因素,则有赖感觉去体现。平面构成的框架一切用于平面构成中的可见的视觉元素,通称形象,基本形即是最基本的形象;限制和管辖基本形在平面构成中的各种不同的编排,即是骨格。基本形有“正”有“负”,构成中亦可互相转化;基本形相遇时,又可以产生分离、接触、复叠、透叠、联合、减缺、差叠、重合等几种关系。骨格可以分为:在视觉上起作用的有作用骨格和在视觉上不起作用的无作用骨格,以及有规律性骨格 (即重复、近似、渐变、发射等骨格)和非规律性骨格 (即密集、对比等骨格 )。基本形与骨格的2 上述这些特性,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构成千变万化的构成图案(如下图,就是由基本形通过重复、接触、差叠等构成的)。平面构成的要素平面构成的要素:点的构成形式、线的构成形式 、面的构成形式点的构成形式(1) 不同大小、疏密的混合排列,使之成为一种散点式的构成形式。2)将大小一致的点按一定的方向进行有规律的排列,给人的视觉留下一种由点的移动而产生线化的感觉。(3)以由大到小的点按一定的轨迹、方向进行变化,使之产生一种优美的韵律感。(4)把点以大小不同的形式,既密集、又分散的进行有目的的排列,产生点的面化感觉。(5)将大小一致的点以相对的方向,逐渐重合,产生微妙的动态视觉。3 (6)不规则点的视觉效果。线的构成形式(1) 面化的线(等距的密集排列)(2)疏密变化的线(按不同距离排列)透视空间的视觉效果(3)粗细变化空间、虚实空间的视觉效果(4)错觉化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