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孕妇的分娩期处理妊娠合并糖尿病概论1
妊娠合并糖尿病是妊娠期间发现或发病的由不同程度糖耐量异常及糖尿病引起的不同程度的高血糖
(包括妊娠前即存在的和随妊娠期而发生的两种情况)2
美国妊娠期糖尿病(GDM)发生率为2%~5%[1],我国GDM的发生率为1%~5%[2]
妊娠糖尿病可使子痫间前期、羊水过多、难产、产后出血、巨大儿、胎儿畸形、死胎、死产,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低血糖等发生率增加,若血糖控制不良,易发生酮症酸中毒4
分娩使糖尿病孕妇代谢和免疫功能受到影响,增加了糖尿病孕妇及胎儿的危险性
分娩时机的选择2
分娩方式的选择3
分娩期处理分娩时机的选择原则1
妊娠期糖尿病及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分娩时机原则上在严格控制孕期血糖的同时,加强胎儿监护,尽量推迟终止妊娠的时间
但是孕妇伴有较严重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胎儿情况异常时应促胎肺成熟后提前终止妊娠,如出现胎儿缺氧应及时终止妊娠
分娩时机的选择指征(1)糖尿病血管病变加重,如增殖性视网膜病变进展;糖尿病肾病加重,肾功能下降;血糖控制不满意,反复发生酮症酸中毒
(2)出现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并发症,危及母儿安全时
(3)有死胎、新生儿死亡史、胎儿珍贵、胎儿已成熟
(4)胎龄>34周,胎儿有慢性窘迫表现
(5)糖尿病控制稳定,羊水卵磷脂/鞘磷脂比值(L/S)≥2
5,磷脂酰甘油含量3%以上,板层小体≥3
0×109/L
(6)胎儿监护及胎盘功能测定显示胎盘功能减退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围生保健日益完善,各种检测手段能及时提供胎儿安危的信息,对妊娠期糖尿病认识的提高,孕期血糖的有效控制及有效检测,已不把剖宫产作为常规
剖宫产的指征:糖尿病病程>10年,伴有血管并发症,如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加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其并发症经治疗无改善;胎儿窘迫;产程延长或滞留,或出现酮症酸中毒;有头盆不称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