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广州市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评分制记录表 受检单位: 许可证编号: 年检日期: 检查结论: 检查人员: 二○一 年 月 日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年 度 检 查 评 分 报 告 --第 1页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年 度 检 查 评 分 报 告 --第 1页 编制说明: 1 本表适用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的记录。 2 本表分为四个部分: 2.1 执行法规规章规范情况; 2.2 质量管理情况; 2.3 人员情况; 2.4 充装工作质量情况。 3 检查方法:对每一项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并在每一项检查结果一栏方格内填上分数,总分为100 分(对于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和仅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单位,为折算后的总分)。 4 检查结论分为三种: 4.1 合 格 综合检查结果总分达到80 分(含80 分)以上,且带“※”项目和带“※※”项目均合格的(存在个别问题在短时间内应整改完毕)。 4.2 需要整改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为“需要整改”: a) 综合检查结果总分在60~79 分之间的; b) 有任 1 项带“※”项目不合格的。 4.3 不 合 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a) 综合检查结果总分低于60 分的; b) 有任 1 项带“※※”项目不合格的。 5 表格中的 “备注”一栏用于检查员填写扣分原因。 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年 度 检 查 评 分 报 告 --第 2页移 动 式 压 力 容 器 年 度 检 查 评 分 报 告 --第 2页 - 1 - 检查项目评定表 1.执行法规规章规范情况(25 分) 序号 检查内容和要求 检查方法 分值 检查 结果 备注 1.1 ※※充装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充装工作严格按许可范围进行,没有超范围充装。 充装许可证在有效期内1 分;查阅历史充装记录及现场核查无超范围充装1 分。(下列情况为超范围充装:①未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的; ②未取得焊接绝热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等焊接绝热气瓶的) 2 1.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应办理有关手续。 1.2.1 查企业营业执照及核对上一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变更或变更后已办理有关手续 2 分; 2 1.2.2 查阅聘用记录及上一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核查相关见证资料(如: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技术负责人无变更或变更后已办理有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