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为 进 一 步 贯 彻 “以农村为 重点”、“以预防保健为 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 一 步 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 社会的支 持 和尊 重,并受法 律 保护 。由 卫生院统 一 动 态 管理,卫生局 负 责监 督 。 2、全 体 乡村医生必 须 服从卫生院的统 一 分工安 排 及管理,积 极 配 合和完 成卫生院交 办的各 项工作任 务。对 不 服从卫生院的统 一 分工安 排 及管理,每 次 扣 工资200 元 ; 不 积 极配 合和完 成卫生院交 办的各 项工作任 务者 每 次 扣 工资100元 ,一 年 累 计 不 服从统 一 分工安 排 及管理,不 积 极 配 合和完成卫生院交 办的各 项工作任 务 3 次 ( 含3 次 ) ,给 予 取 消 乡村医生资 格 并书 面 请 示 上 报 卫生局 。 - 2 - 3、每月 20 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 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 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 村 医生资格 并书 面 请示 上 报 卫生局 。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 时以上 一次扣工资 50 元,超过半 小 时不到一小 时一次扣工资 30 元,半 小 时以下 一次扣工资 20 元。 4、如有 事外 出 不在 本行 政 村 超过 6 日 者必须报 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 准 ,卫生院院办 备 案 后方 可 外 出 。否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