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台 二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使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探索通过评价改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科学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和健康以及审美与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 长: 田利云 副组长:常国宏 组 员:全体班主任及部分学生和家长代表 2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县局意见,制定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并报区评定小组办公室审批
(2)认定学校评定工作小组成员
(3)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成立“综合素质评定监察小组”
组 长:李文聪 组 员:办公室、部分家长和学生代表 职 责:(1)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定工作透明、公正和规范
(2)在评价过程中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成立教师评定小组
组 员:班主任、课任教师
组成各班教师评定小组,此小组按班设定,每班设一个小组
教师评定小组职责:根据学校制定好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对班级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5.成立学生评定小组
组 员:同班学生,按 4人 1组由计算机随机组成
学生评定小组职责:对学生评定小组内成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三、评定内容 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综合素质评定包括以下六个维度: 1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
交流与合作:团队精神、沟通分享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