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研究1日常安全监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安全隐患1
1一般隐患造成事故发生率增加
20XX年1月至4月,四川煤矿事故中一次死亡2人4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33
33%和50%,极易造成较大事故,特别是太平煤矿发生顶板事故受伤3人,险些酿成较大事故
应该说顶板和运输事故相比瓦斯、水害等事故较为容易防范和遏制,相对容易管住,但是今年顶板和运输事故多发,顶板事故6起、9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50%和56
25%;运输事故3起、4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25%和25%
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民营煤矿都连续发生顶板和运输事故,如攀煤公司太平煤矿、花山煤矿、芙蓉公司叙永煤矿、嘉阳煤矿、古叙公司石屏一矿相继发生顶板和运输等事故共5起、死亡7人、受伤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的41
67%、43
这充分说明煤矿在管理上都存在严重问题,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上述事故发生均因人为因素导致
2煤矿人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区内煤矿因长期不能连续正常生产,相关管理人员流失严重,个别煤矿一年内更换3任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科队级管理人员更换更加频繁,这些人员是井下安全生产的中坚力量,频繁更换导致井下管理严重失控
个别矿长对井下情况一问三不知,图纸看不懂,井下采掘部署不清楚,下井带班不到作业一线,仅在大巷中逛一逛;瓦斯监控人员素质极差,对监控平台操作不熟练,在检查人员要求其查询相关数据时手足无措,不能调取所需数据;个别煤矿派驻的地面值班人员素质低下,在相关部门对煤矿检查时,不能清晰回答检查人员的调查问话;个别分管副矿长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不熟悉,作为机电副矿长搞不懂供电系统构成,安全副矿长对常规的安全管理要求不熟悉,生产副矿长对采掘部署不明确,总工程师不熟悉管理规定等相关问题持续存在
“五长五科五队”和五类技术人员提交备案的任职文件、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资料存在问题,个别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