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号)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会协〔〕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精神,深入贯彻行业“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要求,以提升执业质量为目的,以系统风险检查为重点,以第一轮检查整改情况为抓手,以高风险业务项目检查为突破,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和事务所系统风险检查机制,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对事务所的帮扶力度,促进事务所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对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推进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综合治理,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二、检查对象年执业质量检查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检查对象选取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规模明显不匹配的事务所。(二)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事务所。(三)综合评价信息造假事务所。(四)年上半年新设立的事务所。(五)从事高风险业务较多的事务所。三、检查内容(一)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根据日常监管和以往检查了解的情况,结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检查事务所是否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事务所质量控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并对事务所改进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提供切实有效的建议与指导,帮助事务所提升系统风险防范能力。(二)业务项目检查。根据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及业务特点,确定业务项目检查的范围和抽查样本。检查的范围是事务所自上次接受注协检查以来出具的业务报告,重点选取年、年月日前出具的业务报告。业务报告重点抽查下列项目:.业务规模较大,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业务报告;.高龄、频繁转所以及报告数量过多的注册会计师签署的报告;.涉及政府融资平台以及高风险领域的审计报告;.上一轮执业质量检查中被惩戒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鉴证报告;.融资或申报专项资金等特殊目的的审计报告及预算评审、科技专项资金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报告。.报备收入与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业务报告。业务项目检查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一是 业务执行过程中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二是 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三是 审计证据是否能够支持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