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入住协议书甲方: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余木生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 号电话:邮编: 510300 乙方 ( 入住老人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丙方 ( 乙方担保人,也可是付款义务人,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法定赡养义务人、监护人、其他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其他自愿负担乙方入住费用的单位或个人,至少两人) 丙方为个人的,填写:担保 人1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与乙方关系:住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担保人2姓名:性2 别:身份证号:与乙方关系:住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丙方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 或负责人 ) :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鉴于:1. 甲方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居住、营养膳食、 生活照料、 基本的医疗、康复服务、老年护理、心理( 精神 ) 支持、休闲娱乐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2. 乙方、丙方 ( 或丙方,在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 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3 3. 乙方指定丙方在特殊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4. 丙方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国家及省制定的行业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 接收条件:乙方必须年满60 周岁及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能适应集体生活并自愿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甲方可根据自有的医疗资源,对乙方身心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初步确定乙方是否符合上述入住条件。2. 入住程序:(1) 乙方或丙方 ( 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 向甲方提供乙方或丙方 ( 乙方无行为能力情况下) 签字的《入住申请表》 ( 该申请表应包括乙方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能自理或不能自理情况等内容) 作为本协议附件 3。(2) 乙方或丙方 ( 乙方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