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意见为理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截止20XX年底,国有资产总量达到8
这些资产是全县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是国家机构运转和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保障
继续深入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国有资产收益征缴,对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合理配置政府资源和有效经营国有资产,提高运营效益,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也有助于国有企业抵御危机、迎接挑战,有助于发挥其在“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1
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
监管范围县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
主要内容(1)建立国资外派监督制度
逐步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第1页共4页财务总监或国有股权代表,负责监督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活动,对企业有关项目论证、对外投资、贷款、担保、产权转让和资产重组、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等重大经济事项,代表出资人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