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王亚妮行政许可法•第一部分行政许可法的概述第二部分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部分行政许可的实施第四部分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第一部分行政许可法的概述•一、行政许可的概念(第二条)•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一部分行政许可法的概述•二、行政许可的特征•特征一: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特征二: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
•特征三:行政许可是授益性的行政行为
•特征四:行政许可是外部行政行为
•特征五: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第一部分行政许可法的概述•三、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第四条)•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五条)•3、便民原则(第六条)•4、救济原则(第七条)•5、信赖保护原则(第八条)•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第九条)•7、监督原则(第十条)第二部分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设定范围:可以设定(第十二条)•可以不设定(第十三条)•二、设定权•三、设定内容第二部分行政许可的设定•二、设定权•设定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要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一年)第二部分行政许可的设定•二、设定权•设定主体:1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4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第二部分行政许可的设定•三、设定内容•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第三部分行政许可的实施•一、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a
行政机关(第二十二条)b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第二十三条)c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第二十四条)公告第三部分行政许可的实施•一、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第二十五条)•一个窗口对外(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部分行政许可的实施•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一)一般程序•(二)听证程序•(三)变更与延续程序•(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