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施工监理资料整理建档管理制度 2024 年 9 月发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GB/T50328-2001)、厦门市城建档案馆 2001 年 6 月 26 日制定的《城建档案备案专项程序》、市建设局厦建办[2024]7 号文《厦门建设工程关文件归档范围目录表》、《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24)等文件对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监理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如下:1、监理资料内容及分类(详见附录 1)2、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2.1 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及时整理、真实齐全、分类有序。2.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或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管理,但总监理工程师为总负责人。2.3 监理资料应真实可靠,字迹清楚,不得弄虚作假,或擅自涂改,并在审核整理后妥善存放,或交由资料人员存放保管。2.4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应按单位工程分类建立案卷盒(夹)。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以便跟踪检索。3、监理资料的建档管理3.1 无论长期卷、中期卷、短期卷在监理期间均按附录 1 分卷方法使用档案盒整理成盒。3.2 每一案卷的资料组成一卷(册),同一案卷资料较多的可多档案盒整理,如案卷十二(1)、案卷十二(2),假如一个案卷的资料较少,也可将两个以上的案卷资料合并一个档案盒整理。 3.3 卷内文件应按专业和形成资料的时间顺序排列,并按规定编号,各资料在形成过程中应建立台帐(见附录 2),并设置监理资料封面(见附录 3);3.4 各类资料组成案卷后,案卷的扉页应有按各类资料名称编写的卷内目录(见附录 4)。3.5 卷组成后,在档案盒的侧立面(案卷脊背)应标注工程名称、案卷名称、案卷编号;规格按附录 5 要求。4、监理档案的移交方法4.1 监理档案移交前,将长期卷(长期卷中案卷四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另行组册)的监理资料归档的内容及分类按“附录 1”顺序进行组卷,装订成册。每册约 200 页左右,首册首页为总目录,其他册为分目录,每册按顺序编制页码,送装订公司装订成册。4.2 监理资料归档的内容及分类按“附录 1”顺序进行组卷,用档案盒整理建档。4.3 短期卷的监理资料经总监审查后,监理部统一销毁。4.4 在工程竣工后,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图纸自审记录、会议纪录(例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题会议)、监理月报、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记和与工程相关的影像资料等刻录成光盘。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