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条壱 为了顺利推行我省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24]43 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办〔2024〕9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条弐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地方公路(站)管辖的农村公路中乡道和村道公路,农村公路中县道养护管理按公路养护技术法律规范执行。第参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基础性工作。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构造物、桥涵隧道、沿线设施、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的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保养和小修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法律规范》进行界定。第四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紧紧围绕我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规划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养护管理,提高养护质量。第伍条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要全面推行工程费制度的管理模式,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的检查考核办法。第六条 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镇)配合”的管理原则,分别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乡(镇)养护道班(中心、公司),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管理体制,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人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 市级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全面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并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奖优罚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年度补助计划,实行按进度逐月支付;统筹预留大、中修工程、水毁工程、班房建设、养护机械配置、里程碑、百米桩和相关安全标志等专项资金使用;年度劳动竞赛考评和职工培训等工作。第八条 县级公路站是农村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的主体,负责小修保养资金的筹集(对不设县级的地区直接由市级筹集),养护计划编制、质量监督控制、日常养护巡查等工作。县级公路站内设农村公路养护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以及计量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乡(镇)养护道班(中心、养护公司)为推行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的主体。原则上每个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