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邛崃市高埂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一、总方针、总原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管理体制。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二、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第五条 学校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仔细履行各自的职责。第六条 学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领导并组织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二)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本校安全管理工作。讨论、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实行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三)责成学校有关部门对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检查考核本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事宜。(四)负责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五)及时处理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第七条 学校对处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对处室所管理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二)制定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三)与各处室部门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四)督促相关部门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检查。(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第八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