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机修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厂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有关责任人具体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三条 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彻部党委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讨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文件和机关会议精神,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政设施。(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机修厂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并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制造条件。 (六)仔细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 (七)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仔细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机修厂各支部主要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 各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体系,同安排、同部署。 第三条 各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上月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月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等事宜。 第四条 各支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常常要了解掌握本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如实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本支部下阶段公开内容,报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根据上级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群众关怀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扩大和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第六条 各支部都应加强决策过程的公开,对预公开过程中群众反响大、意见不集中的决策方案,应及时向本支部如实汇报,本支部应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和完善,直至满意为止。 第七条 对党员群众个人要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