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 讲 稿 西南政法大学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 刑事案件与刑事科学技术 一、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又叫刑事犯罪案件。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国安、检察等)立案侦查处理或被害人自诉的,触犯刑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 刑案构成两个基本条件: 所发生事件必须是犯罪事实。即必须存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应予处罚的行为事实(作为和不作为),这些事实已经触犯了我国刑律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行为事实必须经过有侦查管辖权的国家侦查机关审查、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 根据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行为过程,刑案存在的形式有三种: 1 ,预谋犯罪案件。 2 ,现行犯罪案件。 3 ,既遂犯罪案件。 根据诉讼程序,刑案可以分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 二、刑事侦查 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查缉犯罪人,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总称。又被称为侦查、犯罪侦查。 1 ,它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只能由法定的侦查机关行使。 《宪法》、《刑诉法》规定三机关:国安、公安、检察的侦查部门和海关反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分别行使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侦察权,对各自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并侦查。 2 ,它是侦查机关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专门调查工作主要指:勘验、检查、搜查、侦查实验、侦查辨认、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其目的、方法、程序、结果都与一般性调查工作有严格区别。 侦查行为中的强制性措施仅限于刑诉法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只有侦察机关有权使用的措施。 1 、 侦查行为是一项法律行为,侦查活动只能依法进行。 《宪法》、《刑诉法》、《刑法》和部门法规。 2 、 它是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是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发犯罪人的必经过程,是起诉和审判的基础。 三 刑事科学技术 又被称为刑事技术。是指侦查机关的专业人员,为了侦破刑事案件或者预防犯罪,依法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各项技术手段和技术方法的总称。这个概念,揭示了刑事科学技术的特点: 1 、使用刑事科学技术是国家侦查机关的特权。运用刑事科学技术的权利由侦查机关享有,其它机构、团体、个人不得使用。运用刑事科学技术的主体是国家侦查机关的专业人员,或者是侦查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而邀请的其它单位的专家。 2 、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直接目的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