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者险应该怎么赔偿
盖律师: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公司称为保险人(即第一者),车主称为被保险人(即第二者),除保险公司和车主之外的人或物称为第三者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这也就意味着,在发生涉及第三者的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将先赔付,额度不够的,商业险再根据责任认定按比例进行赔付
如果您没有投保商业三责险,则剩余部分事故责任范围内由您个人承担
下面我以小案例的形式简单介绍一下
例如甲乙两车相撞,甲车无损,负主要责任,乙车车损 1万元,乙车车上人员受伤住院花费2万元,对此,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 2000元财产损失,10000元医药费;剩下的 8000元车损和 1
万元医药费在商业责任险的限额内按照主要责任(60%—90%)的比例赔偿
再如单车伤人事故
甲车撞伤行人乙,造成乙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万元
由于交强险实行无责赔偿,假设甲负有责任,在理赔中,甲车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赔偿交强险 1万元,其余的 4万元可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付弥补;倘若甲无责,那么在理赔中,乙也能获赔交强险 1000元, 而商业三者险因甲无责任乙将不会得到赔偿
主持人: 因为交强险实施的时间还不长,很多人都似懂非懂,为了详细的了解我们还是以案例的形式让盖律师多给我们介绍一下交强险的赔偿问题
案例:甲、乙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两车各负一半责任
甲、乙两车车损分别为3000元、5000元,乙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 8000元,死亡伤残费用 9万元
按现在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给我们分别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