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给水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到城市人民生活与城市经济发展,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十年来城市给水工程的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而且城市给水工程的建设条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水源水质的恶化以及供水水质的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针对水源水质变化产生的水处理工艺的多样化,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要求的进一步提高等,对城市给水工程的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适应城市给水工程建设的变化,有必要对 1994 年颁布施行的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是在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指导下,在总结我国近年来给水工程建设的经验以及给水技术进步、水资源及社会化条件的变化等因素,并考虑今后城市给水工程发展需要进行修订的
本条阐明编制的目的
第二条、建设标准是依据有关规定由国家建设和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发布的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 国统 一标准,是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中 有关政策、技术、经济的综 合性 宏 观 要求的文件
对建设项目在技术、经济、管理上 起宏 观 调 控 作 用 ,具 有一定的政策性 和实 用 性
本建设标准内 容 的规定为强 制性 与指导性 相 结合,对涉 及建设原 则、贯 彻 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方针、行业 发展与产业 政策和有关合理利 用 资源、能 源、土 地 、环境保护、职 业 安 全 卫 生等方面 的规定,以强 制性 为主,在项目的建设中 ,有关各 方应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对涉 及建设规模 、项目构 成 、工艺装 备 、配 套 工程、建筑 标准、劳 动 定员 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 的规定,以指导性 为主,由投 资者 、业 主自 主决策,有关各 方可 在项目决策和建设中 结合具 体情 况 执 行
建设标准的作 用 是使 项目的决策等建设前 期 工作有所 遵 循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