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槽开挖控制要点 1.对定位放线的控制 控制内容主要为复核建筑物的定位桩、轴线、方位和几何尺寸
根据规划红线或建筑物方格网,按设计总平面图复核建筑物的定位桩
可采用经纬仪及标准钢卷尺进行检查校对
按设计基础平面图对基坑、槽的灰线进行轴线和几何尺寸的复核,并检查方向是否符合图纸的朝向
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两倍的挖土深度;水准点标高可引测在已建成的沉降已稳定的建(构)筑物上,或在建筑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妥加保护
挖土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复测,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
2.对土方开挖的控制 控制内容主要为检查挖土标高、截面尺寸、放坡和排水
土方开挖一般应按从上往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
如用机械挖土,深 5m以内的浅基坑可一次开挖
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 200~3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整,边挖边修坡,以保证不扰动土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遇标高超深时,不得用松土回填,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填压(夯)实到设计标高;当地基局部存在软弱土层,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与勘察、设计、建设部门共同提出方案进行处理
挖土边坡值应按规范确定
截面尺寸应按照龙门板上标出的中心轴线和边线进行,经常检查挖土的宽度,检查可用经纬仪或挂线吊线锤进行
挖土必须做好地表和坑内排水、地面截水和地下降水,地下水位应保持低于开挖面 500mm以下
3.基坑(槽)验收 基坑开挖完毕应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鉴定验槽,核对地质资料,检查地基土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合,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扰动现象
一般用表面检查验槽法,必要时采用钎探检查、或洛阳铲探检查,经检查合格,填写基坑槽验收、隐蔽工程记录,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4.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 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