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检查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使地方税务局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地区地方税务局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领导行为、推动决策落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手段
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促进我局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改进机关作风、领导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上级领导机关和地区局党组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决定事项的正确实施,推动税收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紧紧围绕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中心工作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
第四条督查工作应坚持的原则:(一)依法督查原则
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进行,坚持令行禁止
(二)围绕中心原则
开展督查必须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行,自觉服从服务于这个大局
(三)实事求是原则
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决策落实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四)突出重点原则
要着力在推进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交(批)办事项的落实上下功夫,善于反映工作落实中需要解决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
(五)注重实效原则
要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以督查促落实,以落实促效率,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第五条地税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职能部门,其督查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督查工作制度,确定督查工作任务及内容,制定督查工作要点,报告督查情况
第1页共7页(二)提出或根据局领导指示确定督查事项,做好督查审批立项,办理督查通知事项
(三)检查各科室具体落实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交办事项的情况
(四)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提供决策实施中的信息反馈,并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