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材料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 调整技术方案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调整技术方案 第 1 页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调整技术方案 为保证全省各市、县(市、独立的区)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调整工作的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08]412号)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测算成果调整的对象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调整的对象为各市、县(市、独立的区)2 0 0 6年完成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成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
在具体开展工作时注意如下两点: 1、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调整要以 2006年测算成果为工作基础
2、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调整的成果表达方式统一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即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全域覆盖
二、原则和依据 (一)测算成果调整原则 1、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
征地补偿标准要与本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并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2、同地同价原则
在同一区片内,相同土地类型的不同宗地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3、协调平衡原则
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要充分尊重历史,注意本地征地补偿水平的前后衔接
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相邻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应相互衔接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调整技术方案 第 2 页 4、公开听证原则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依法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整依据 1、文件依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