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普 通 小 学 办 学 条 件 标 准 (征求意见稿) 二 〇〇七年十二 月 1 目 录 一、总则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一)学校设置 (二)学校规模 (三)校园规划设计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一) 学校建设用地的组成 1.学校建设用地 2.学校体育用地 3.学校绿化用地 (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 校舍建筑的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3.生活用房 (二)校舍建筑面积 (三)各类校舍用房面积 (四)校舍建筑标准 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二) 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文科专用教学设备 2.理科专用教学设备 2 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4.体育与健康专用教学设备 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四)图书装备 (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六、师资配备标准 (一)教职工编制 (二)教师资质 七、公用经费标准 (一)预算内公用经费 (二)专项经费 附件:1
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数量及面积 2
普通小学理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 3
普通小学文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 4
普通小学艺术科学习领域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5
普通普通小学体育与健康专用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6
普通小学学校综合实践器材配备标准 7
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 3 山 东省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造适合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