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义务教育段学校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 A1 办 学 条 件 400 分 B1 学校 规划 70 分 C1、校园选址、布局符合《标准》要求,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10 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2-5 分
C2、学校规模适宜,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 班,班额不超过45 人,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 班,班额不超过5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18-36 班;班额小学不超过45 人,初中不超过50 人
20 规模和班额各占10 分,超规模、超班额各酌扣 5-10 分
C3、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 40 无独立校园扣15 分;未按要求硬化扣5 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 ㎡ 扣 5 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
1 ㎡ 扣 1 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2 校舍 120 分 C4、校舍生均使用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
10 生均使用面积每少0
1 ㎡ 扣 2 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C5、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维修及时
10 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不得分
C6、普通教室、各科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设置、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数量、面积、设计达到《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80 每有一类校舍面积不达标扣5 分;无体育活动室、探究实验室分别扣10、 5 分,体育活动室面积不达标扣2-6 分;其他教学用房每少一口扣 3 分,办公生活用房扣2 分,室内固定设施不符合要求扣5-10 分
C7、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全;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