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为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于 X 年启动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
X 年,X 作为新增国家项目点实施该项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项目作为关爱患儿健康、防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措施来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项目目标(一)普及先天性结构畸形防治知识,提高公众优生意识
(二)减轻贫困患儿家庭医疗负担,促进先天性结构畸形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
二、项目内容(一)以先天性结构畸形为重点,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二)开展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
三、救助对象及补助标准(一)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临床诊断患有下列 6 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① 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② 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③ 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④ 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⑤ 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⑥ 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
具体病种详见附件 1
年龄 18 周岁以下(含)
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附件 2)
4•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 3000 元(含)
(二)医疗费用补助范围
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
(三)补助标准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 1 月 1 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