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2016 年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 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7]3号)要求和工作实际,广安市财政局通过公开程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广安市2016 年度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基本情况(一)政策背景和目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即政府部门为促进社会创新,划拨一定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单位自主创新,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分为国家级、省级、 市级、县级等不同级别。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创新活力,推动产业机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创业广安”行动,广安市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设立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企业及单位自主创新研发,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为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根据各区(市、县)及市级单位项目申报情况,广安市教育科技体育局与广安市财政局共同提出安排2016 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500 万元建议(其中:广安职业技术学院10 万元、广安市人民医院15万元、广安市农业局15 万元、广安友谊中学5 万元、广安市环境监测站5 万元、广安区6 万元、前锋区13 万元、岳池县 84 万元、武胜县 21 万元、邻水县 174 万元、华蓥市 149万元、经开区 3 万元) ,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下达该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广安市创新驱动发展项目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行业产业研究院” 的组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建、“取得发明专利,实现新增税金入库”及获得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进行补贴等。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并制定了《广安市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二、评价结果(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 评价目的。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