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中心建设方案范本篇一: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穗字 [20XX]15 号),从 20XX年起,全市分步骤开展广州市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下称“中心”)建设工作。中心的建设是构建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做好中心的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中心建设目的为社区内有精神康复需要的对象提供社区康复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服务,建立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网络, 填补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的空白,对接现有精神疾病防控体系,增加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资源。(二)中心建设的时间要求 20XX-20XX年分两年在全市建立13 个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白云区 2 个,其余各区县各1 个)。 20XX年,建成 3 个中心并投入服务。 20XX年建成 10 个中心并投入服务, 20XX 年后根据各地精神康复服务实际情况,按需报市政府批准建设。(三)中心的服务内容中心采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开展业务,面向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持有《 * 残疾人证》或纳入卫生部门《广州市精神疾病社区防治与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公安部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精神残疾人和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社会能力适应训练服务;为上述精神病患者或康复者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危机介入支援性服务; 为社区内有明显精神病症状的对象提供咨询、转介、危机介入支援性服务。二、中心建设的要求 (一) 中心通过“政府出资购买、 社会组织承办、 全程跟踪评估”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运营。 由有服务经验的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承接运营,以精神病人和精神病康复者群体的服务为核心,提供含咨询、转介、辅导、个案、危机介入“一站式”综合精神康复服务。(二)中心具备为所在区(县级市)不少于200 个精神残疾人或精神病康复者提供支援服务的能力。承接服务运营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须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不少于8 人,总数的2/3 以上为社会服务领域相关专业人员、1 /2 以上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的职业类别包括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和精神科护士。(三)市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心进行业务督导和服务质量监察。(四)承接中心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由市残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接运营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三、工作措施(一)确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