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相关规定,为了调动我院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供我院2015 级及之后年级考评使用。一、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组员: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辅导员、班导师二、参评要求1.参评学期所修课程不低于15 个学分(不含第七学期);2.参评学期原始学分绩点不低于2.6000 ;3.参评学期所选必修课、限选课须全部通过(第二专业不计算在内);4.参评学期补考者、受纪律处分者、诫勉处理者,不参与评定;5.参评学期提交的加分材料,有弄虚作假、出现不诚信现象,经查属实的取消参评资格。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参加评奖:1)参评学期宿舍考评不达标,取消寝室四人参评资格;2)评奖学期受 “通报批评” 或虽未受处分, 但有明显违纪行为, 造成了不良影响的;3)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正在受审查,接受处分的;4)所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经查属实并学校通报的,取消参评资格;5)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6)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三、加分细则1.共有学生干部服务加分+ 专业学术加分 + 艺术作品参展加分 + 学术论文加分 + 英语水平能力加分 + 竞赛活动加分 + 文明宿舍加分 + 其他加分等八个加分项;2.一学期内加分总额不超过1 个学分绩点 ;3.单项加分项内同类别取最高加分项,不得重复加分。4.参评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4 位,采取四舍五入原则计算。5.加分申请材料时间务必为所评学期之内。6.学生参评按照学生所在系意见执行加分。7.务必在 规定时间 内提交加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过时不再接受或补充任何加分申请。8.原始学分绩点的计算按照《本科生教育规范》里成绩管理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9.提前和推迟选修的必修课、限选课,均归入所选学期计算。10.正考不过,补考通过的可以参与评奖,但该门课程仅按照首次正考成绩计算,刷分课程挂科及第二专业课程挂科、选修课挂科不影响评奖。11.重修课记入重修学期计算。四、评定办法1.综合奖学金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综合奖学金评定以评奖学期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为依据;3.综合奖学金总名额按照学校规定比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