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2024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经教工大会表决通过)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机制,维护广阔教职工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24】50 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4】113 号)和仙游县《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及《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仙教【2024】31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评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管理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下设办公室:三、实施对象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本方案实施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下半年若有上级新的文件要求,则按其精神相应再作补充调整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重点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强化管理,适当拉开差距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 100 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 50%、工作业绩津贴占 50%
A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每月津贴标准为 100 元
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