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工作安排 2024 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围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动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创新,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快速进展。一、2024 年民政工作总结一是四项民生工程扎实推动。完成了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和档案建立工作,2024 年全县农村低保人数 40000 人,比 2024 年增加 3425 人,A、B、C 三类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为 800 元、600 元、400 元,比 2024 年分别增加 200 元、150 元、260 元。全年补助经费已经打卡发放,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4254.54 万元。完成了农村五保户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和档案建立工作,2024 年全县五保户 7189 人,全年补助资金已全部打卡发放。按季度开展四次医疗救助工作,安排救助资金 1299 万元,救助 13685 人。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2024 年 6 月底启动了城乡医疗救助 “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并及时修定印发了《枞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农村敬老院建设超序时进度,2024 年市下达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 400张床位,实际安排 450 张床位,共分解到 8 所乡镇中心敬老院(或分院),目前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根据政策规定和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四项民生工程工作,确保在省、市考核验收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督查力度,确保 12 月中旬以前新建的 8 所农村敬老院全部投入使用。继续稳步提高农村敬老院入住率,确保农村敬老院安全、高效运转。 二是城市低保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城市低保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局通过广泛调研,制定了《枞阳县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对城市低保进行了全面法律规范,即:全县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所有对象必须重新申请、重新评议、重新审核、重新审批,并建立详细、法律规范的个人信息档案,低保资金实行按月打卡发放。2 月份报请县政府批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 2024 年家庭月人均收入 220 元提高到 245 元。5-7 月下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