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一、中心工作(25 分)1、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及重要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10 分)(由市委办、市府办考核)(1)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完成情况(5分)① 工作要点 1 分
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目标任务(1 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未按要求上报工作要点的,扣 0
② 重点工程 3 分
不符合基建程序要求的,每项扣 0
5 分;不能每季向市联系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季报的,每次扣 0
2分;在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或被通报批判的,每次扣 0
3 分;未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的,每项扣 1 分;在建设项目中出现严重违反廉政建设或当年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扣 2 分
当年没有市级重点工程的机关部门考核得分,按上述部门平均得分的 95%计分
③ 重要工作 1 分
未按要求上报重要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的,扣 0
2 分;未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3 分)对市委全委会、市“两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无具体落实计划和措施,或未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各扣 1 分;会议缺席每次扣 0
2 分;未完成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市委市政府交督办事项和领导批示件完成情况(2 分)领导重视,快速办理,措施有力,顺利完成交督办事项(2 分)否则酌情扣分;按要求上报交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和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各 0
5 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每件扣 0
2、平安东阳建设(5 分)(由政法委考核)按《2024 年度机关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折算
3、服务工农业进展(5 分)(由工业、东阳人经济回归工程、农业经济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工业经济竞赛(2 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