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度清丰县农村中小学老师普通话培训、市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总 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濮阳中长期教育改革与进展规划(2024-2024)》,促进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师生整体人文素养和学校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标准化应用水平,大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市教育局与我县教育局签订了“搞好农村老师普通话培训工作,完成农村老师普通话培训 550 人,创建市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 3 所”的工作责任目标。为圆满完成上述责任目标,我们制定了 “以活动促提高”的工作思路和“早谋划、抓落实、重过程、看结果”的工作方针。县语委副主任,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东明同志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县语委办主任韩留献同志亲自安排部署,培训工作有条不紊,过程热烈,效果显著。现简要总结如下:1.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老师认识。我们积极组织广阔农村中小学老师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高广阔农村中小学老师对带头学习和使用普通话、法律规范字重大意义的认识,从而增强了老师参加培训学习和自觉落实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宣传用语、公务用语和交际用语”的“四用语”要求及使用法律规范字的积极主动性,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知识竞赛”中我县共有 228 名中小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433 名中小学生获得二等奖,374 名中小学生获得三等奖,21 名老师获得优秀辅导奖。2. 制定切实措施,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我县教育局和语委办的领导都很重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印发了《清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清教字【2024】118 号)文件,对各乡镇、学校加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我们高标准、广范围地为完成“搞好农村老师普通话培训工作,完成农村老师普通话培训 550 人,创建市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 3所”的责任目标做出妥善安排,要求城关镇黄庄小学、一职高、马村乡中、实验幼儿园等八所县级语言文字示范化学校学校做好市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准备工作,最后我们选择了城关镇北关中心小学、六塔乡中、马村乡中等三所学校进行了创建申报,市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