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号: 简阳宏通公路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营运客车租赁经营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运客车租赁经营合同出租方:简阳宏通公路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 牌 座 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 M ,自编号 ,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 至 (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
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
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
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元(大写: ),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 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 24 日——25 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 50 元,拖延二天收 100 元,拖延三天收 200 元处理
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 200 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