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使公司车辆管理法律规范化、秩序化,确保出车安全,同时保障公司财产和节约成本开支,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小车,是指由公司直接管理和使用的、专用于载客的车辆。第三条 对公司小车管理,公司总经理负有最终领导责任,行政部负责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第四条 机动小车使用应遵循以下流程:第三章 司机管理第五条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文明安全驾车。第六条 驾驶员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车况及证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用 车 部 门 填 写《用车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市内用车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长途用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根据《用车申请单》派车司机收取《用车申请单》按申请行车车辆回公司,司机登记时间和里程表读数司机将《用车申请单》交行政部,行政部登记《车辆使用情况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辆安全运行。在驾驶车辆时应当具备良好的驾乘习惯,保持旺盛的精力,不疲劳驾驶。第七条 驾驶员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车况及证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在驾驶车辆时应当具备良好的驾乘习惯,保持旺盛的精力,不疲劳驾驶。第八条 严禁酒驾和出私车,驾驶员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因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第九条 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随时保持车辆的干净和车况良好。 第十条 驾驶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确认在其驾驶期间没有违章或处理完违章记录后方可完全办理离职手续。若有违章记录而拒不处理,违章罚金则在其离职薪金中予以扣除,严重的违章将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第四章 用油及维修管理第十一条 小车用油管理(一)行政部负责统一购买、管理加油卡及车辆用品,设立台账,每次加油时由驾驶员本人在《车辆加油登记表》进行登记。(二)每月行政部结合车辆公里数负责对车辆油耗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不允许使用现金加油(包括长途用车),特别情况的须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并在油耗考核表中注明。第十二条 小车维修管理(一)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记录车辆的保养里程数,若因超出保养里程或时间造成车辆故障,由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