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乌 拉 特 前 旗 职 业 中 专 、 第 五 中 学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法律规范我广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隐患自查、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属各部门,由学校保卫部负责监督实施。第三条:各中心部室和重点各层区域均属于国家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依法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严格、自觉地履行《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第四条:仔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隐患自查、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消防安全。第五条:校长是安全责任人,对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是保卫部,保卫部部长是本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下设消防专责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法律规范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学校正常营业。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制度第七条:学校应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单位正职、分管领导、环级干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日常工作。组长由各处行政正职担任。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安全负责,每个部门设防火安全员。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学校消防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组织开展全员职工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和通过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审核通过消防年度计划总结、考核和奖励等重要事项。第九条:加强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满足人员配备,保证消防设施保养维护,完善消防装备、器材。仔细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第十条:建立三级义务消防队,组织岗位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演习,提高消灭火情以及初期火灾的预控能力。第十一条:依据本规定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公布执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安全巡查、检查;灭火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场所防火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