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一:《平朔矿区动力中心电力运行、调度安全管理制度》一、 总则二、 一般规定三、 电力线路部分四、 变电所部分五、 电力调度部分六、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名单七、 工作票制度八、 总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矿区动力中心 2005 年 5 月 27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实际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矿区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更好的保障供电服务生产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此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工作内容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区动力中心所辖业务范围之内的所有人员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
(包括基建安装人员)第四条 对仔细遵守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应予以表扬奖励
对违反者应按“三违”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和刑事处分
二、一般规定第五条 矿区(动力中心)内所有电气作业都应遵守和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调度规程》之规定
第六条 所有 6KV 及上停送电工作及倒闸操作工作均严格执行电力工作票制度
第七条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定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每年考试一次
对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上岗前的《规程》培训
第八条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或基建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要介绍现场电气设备结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三、电力线路部分第九条 矿区内电力线路的巡检工作要由合格电工来担任
对坑下和夜间的巡视必须由两人进行
第十条 单人巡线时严禁攀爬电杆和铁塔
夜间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巡线时应沿线路上风侧进行,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
第十一条 事故巡线时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线路随时有可能恢复送电的可能
第十二条 当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吊空中,应设法在断线地点 8 米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