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对保证“三废”进行的有效的监督冶理,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环保设施的监督运行和管理。 第二章 范围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环境保护设施主要为:对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所需要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工程设施等,包括:1、废气治理设施:各种锅炉、炉窑的除尘设施、脱硫设施、烟气净化设施、生产工艺粉尘处理设施、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其它设施。2、废水冶理设施:生产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设施、各类有毒有害废水净化处理设施、废水回用设施、老卤排放系统和污水蒸发池等。3、固废治理设施:收集、贮存、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燃煤锅炉产生的粉煤灰、炉渣、钾肥生产产生的尾盐等的堆存设施和场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收集、贮存、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尾矿回用及综合利用设施场所等。4、噪声消声设施:消声器、隔音罩等;45、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第三章 管理第四条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投入运行的环保设备进行常常性的监督管理,适时检查了解其排污,运转和使用情况,指导各使用单位解决设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五条 环保设施的管理应纳入各单位的生产管理体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环保责任制、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各项环保设施规章制度。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定期考核。第六条各单位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设施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的环评、“三同时”资料,各项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资料、技术改造资料、环境监测资料等,掌握及时了解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第七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仔细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环保设备、设设施施完、设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编制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备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件药的正常储备量。第八条保证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的资金投入,根据规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费用进入打入产品成本,集团安环部要定期常常对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第九条实行环保设施停用报告制度。各单位环保设施如需确须拆除或停运,必须由拥有环保设施的单位提前 10 天提交申请,说明停运原因,停运实行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