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三 一 安 字 〔2024 〕59 号 关于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司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现 将 公 司 修 订 的 《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印 发 给你 们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是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基 本 原 则 ,各 级 领 导 和 广 阔 员 工 务 必 仔 细 学 习 , 明 确 自 身 的 安 全生产责任,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履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抄送: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部门
中 建 三 局 一 公 司 办 公 室 2004 年 2月25日印发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则1.1 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1.2 本责任制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准则,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2、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2.1 公司经理2.1.1 公司经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和上级有关指标及决议
2.1.3 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1.4 领导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年度及特别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须费用的投入,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
2.1.5 公司单独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按上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大力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1.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至少对 10 个典型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带队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