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1.为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养,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依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 号)和企业有关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
3.教育培训计划、实施与监督: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安质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资料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4.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的规定:4.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总监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确定
4.2 项目部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月由安全生产总监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年培训时间每人不少于 20 学时
4.3 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性安全教育培训,按专业分别由总工程师和机电总工组织,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 10 学时
4.4 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常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办公室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工程、设物部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讲课,全年学习培训时间每人不少于 20 学时
4.5 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时间记入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由项目部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类、责任划分、时间安排和教育内容5.1 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的从业人员(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合同工、协议工、民工、新分配的院校毕业生等)
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项目部(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安全生产总监、安质部长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落实
5.1.1 公司(一级)教育的时间不少于 15 学时,教育内容是: ① 讲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职业卫生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② 讲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和施工生产流程、方法;③ 讲“四不损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损害自己,讲究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