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事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项目部与股份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 10、11 标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
1 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2 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 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4
1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4
1 项目经理、书记按 1200 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2 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按 1000 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3 项目副总、四部一室部长、主任、施工员按 800 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 四部一室中测量、试验、材料、人事负责人和安全员按 600 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5 四部一室其他人员按 400 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4
1 年内新开\完工的项目,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
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4,K 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 4)(完工取 1),二季度项目开工 K 取 3(完工取 2),三季度项目开工 K 取 2(完工取 3),四季度项目开工 K 取 1(完工取4)
2 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3 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质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
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在“2241-10 其他应付款-安全风险抵押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质部备案
3 安全生产考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