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委托代建协议书 市政[2011]合同 号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因建设的需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工程的代理建设单位。为进一步明确工程代建内容及其权益、责任和义务,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单位: 2、工程地点: 3、工程名称: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5、工程建设方式:委托代建。 二、委托的范围与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代理业主,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职责: ①、负责控制本项目的资金运作。 ②、甲方负责该项目完成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及所需表格及报批文件的签字盖章,负责现有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提供该工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要求及筹措本项目建设资金,保证本项目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 ③、确保设计文件及时交付乙方。 3 、乙方职责: ①、负责本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从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管理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等各项工作)。 ②、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 4 、本项目合同会签程序需由甲、乙双方会签,并由甲方送财政备案。 三、代建工程项目的范围与内容 1 、本合同的工程项目范围以 设计的 工程施工设计文件。 2 、本合同项下不包括以下内容: (1 )本工程土地征用、租用、青苗树木赔偿、施工场地内的其它房屋构筑物、各部门(含代管)以外的各种管线、障碍物的迁改和清除。上述事项应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工前办妥。 (2 )引至工地的临时给水、电力电源线,确保本工程如期顺利进行。 (3 )施工设计文件以外的工作内容等。 四、质量等级 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水利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合格工程等级。 五、合同价款及变更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合同项下代建工程价款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 万元),实际结算价款按照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3、工程及价款变更约定: 对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等,应由甲方给予及时签认并给予变更补偿。 六、工程质量检查监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文件及图纸所提供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要求组织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