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主体——师生伦理关系 旺苍县河边小学校校长 叶明胜 一、爱学生——是教师职业之本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这六条道德职业规范,是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中小学教师队伍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
这六条基本准则体现了新时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理想、职业道德情感和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理想,热爱学生体现了道德情感,其余各条主要是道德行为要求
1、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的天职
(1)社会分工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点,爱岗敬业是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起码要求
从事教师职业,要达到的起码要求就是爱教育事业,爱服务对象,爱学生
也就是说,要吃教师这碗饭,就要爱教育,就要爱学生
作为教师就应该对学生说:“要我不爱不容易
(2)教师的职业是一个特殊的职业
教师的主要工作是育人
育人的途径包括信息传递、组织指导、示范感召,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是沟通学生和教师心灵之间的桥梁,是教书育人的基础
(有一份教师素质调查表明,无论是学生、家长还是教师自己,在对教师素质的重要性进行排位时,都将“热爱学生”排在首位)
(3)历来的教育家都把热爱学生作为为师之本
(历史上第一位职业教育家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陶行知先生倡导“爱满天下”;在国外,夸美纽斯主张在“和蔼可亲和愉快的气氛中喝下科学的饮料”;苏霍姆林斯基则主张“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
2、师爱的特点:教师爱学生是道德情感,是职业之爱,而不是私情之爱,师爱是教师道德情感之本
它集中表现在: (l)师爱是“泛爱”,不是“偏爱” 教师对学生的爱,应是一种职业情感,不是个人情感,因此,师爱是“泛爱”,而不是“偏爱”
教师对学生的爱应当是职业的、无私的、公正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爱
教师要爱全体学生,而不是一部分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