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 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指南 为指导各级疾控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规范开展新冠肺 炎病例标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工作,保证检测质量,提高检 测效率,特制定本指南
一、标本采集 (一)采集对象
新冠肺炎病例、可疑感染人员和其他需要进行检测的人 员,以及可能被污染的环境或物品等
(二)采样人员基本要求
从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监测技术 培训并合格,熟悉标本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 程
应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采样,按要求做好标本信息记 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三)标本采集基本要求
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密切接 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采集 标本时,要根据不同采集对象设置不同的采样区域,发热患 者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采样,未 设置发热门诊的机构应设置 发热患者专 用 采样区域,将 发热患者与其他检测人群 分 区采 样,避免交叉感染
无症状感染者、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 间应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应同时采集 2 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 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根据临床及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需要,可在住院、隔离 期间多次采样,可同时采集呼吸道、血液、便等多种标本
采样人员应严格遵循采样规范采集标本,保障所采集标本质 量符合要求,同时应详细记录受检者信息,可利用条形码扫 描等信息化手段采集相关信息
人群筛查应根据核酸提取、检测所用试剂的要求确定 采样管,可选择含病毒灭活剂(胍盐或表面活性剂等)的采 样管
用于病毒分离的标本应放置于不含有病毒灭活剂的采 样管
物品和环境监测应根据监测目的和防控需求,确定采 样物品、位置与数量,采样时应严格遵循采样规范
(四 )采集标本种类
每 个 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