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一、总则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0849、《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686 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等有关要求,为指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的新建和改造,特制订本导则
二、建筑设计2
1 负压病区2
1 负压病区由若干负压病房、负压隔离病房及其配套用房、辅助用房和相应室内公共空间组成
2 新建负压病区应结合应急救治设施的整体规划和流程布局,并宜符合下列条件:1
地质条件应良好、地势较高且不受水淹威胁的地段;2
环境应安静,相对独立;3
便于患者到达和物品运送;4
与应急救治设施外周边建筑应设置大于或等于 20m 绿化隔离卫生间距;5
具有独立出入口
3 既有普通病房或区域改造为负压病房或区域时,应选择院区内相对独立的建筑或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具备改造医疗流程的条件,并满足结构安全要求;2
应能满足机电系统改造的要求;3
在楼内局部改造时,宜布置在建筑的尽端或选择独立的区域,并应设置独立的出入口及必要的垂直交通条件
4 负压病区功能配置应合理,建筑布局及人流、物流组织应结合院区整体布局,做到有序、安全、高效
5 负压病区应按传染病医疗流程进行布局,且应根据救治流程需要细化功能分区,基本分区应分为:清洁区——医护辅助区,包括医护会诊室、休息室、备餐间、医护开水间、值班室、医护集中更衣淋浴、医护卫生间等用房;半污染区——医护工作区,包括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医生办公室、库房等与负压病房相连的医护走廊;污染区——病房区,包括负压病房、负压隔离病房、病房缓冲间、病房卫生间、患者走廊、污物暂存间、污洗间、患者开水间等用房
各相邻区域之间应设置相应的卫生通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