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浙商大教„2010‟141号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 2 — 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更好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营造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三条 转专业是指允许学生从原所学专业转到适合本人学习的专业。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第四条 学生经过一学期或一学年学习,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改选专业: (一)品德优良; (二)所有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补考、重学记录; (三)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在 80分(含)以上; (四)第一学期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 20%,或第一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 10%。 第五条 各学院在第一学期末及第一学年末根据院内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条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本学院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 — 3 —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在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报到后一周内,向教务处申报一个欲改选专业志愿,由教务处会同各转入学院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转入学院可根据本专业特点事先提出准入条件或组织测试等。如若组织测试,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与测试成绩各占70%与30%的比例计算最后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第六条 学生在两学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第二、三、四、五学期初一周内,可在本学院内的专业中申请改选专业: (一)品德优良; (二)所有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补考、重学记录; (三)申请改选专业时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在80分(含)以上; (四)申请改选专业时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共体育课程)列本专业同年级前 30%。 第七条 各学院在第一、二、三、四学期末根据院内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条件,在本学院内公布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