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安徽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的城市园林、市政绿化、小品设施、仿古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学校、厂矿、机关、宾馆、居民小区的小品设施和绿化工程等。 二、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作用: 1.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和控制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建设部 1988版); 3.《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版); 4.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外省有关资料等。 四、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 1.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多数施工企业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2.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贯彻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措施消耗相分离,以适应按单项工程成本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和价格的动态调整。本消耗量定额只列出了园林和仿古特有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消耗,其他措施消耗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目。 3.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是依据现行的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编制的。 五、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使“工、材、机”等消耗与定额有差别而改变定额用量。 六、本园林仿古消耗量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2.材料消耗量: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