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1、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2、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在科的上级医师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工作人员(有资质,以下同)参加抢救。3、接到抢救通知的工作人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4、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在场的最高年资的麻醉医师的主持和主麻的协同下分工合作。抢救小组的主持人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5、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科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病人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6、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抢救小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抢救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病人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科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病人家属谈话的专家,和病人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7、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相关登记表:① 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②由于任何原因所致的危险状况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产生上述后果的不良事件(含非麻醉原因),并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定期组织全科人员讨论,以提高临床麻醉质量,为防范风险提供重要依据。8、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要进行调查,对确定的医疗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讨论,严肃处理,总结教训,改进工作,并上报医院。9、严禁麻醉科和相关科室任何人员擅自给病人家属及相关人员介绍事件经过和交代病情,严禁在病人家属前谈论事件责任问题。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二、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防范措施1、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及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预防处理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麻醉操作常规》;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严格执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建立科室奖罚制度。定期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