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 用 快 递 人员 合 同 范 本 甲 方 ( 雇 主 )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 快 递 人 员 ) :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自 愿 、公平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基 础 上 , 就 甲 方 聘 用 乙 方 为 快 递 人 员 的 相 关 事 宜 ,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 一 、合 同 期 限 1.1 本 合 同 自 ____年 __月 __日 起 至 ____年 __月 __日 止 。 1.2 试 用 期 ____个 月 , 自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计 算 。 二 、工 作 内 容 和 工 作 地 点 2.1 乙 方 同 意 在 甲 方 安 排 的 工 作 地 点 ( ____省 /市 /区 ____路 /街 道 ____号 ) 从 事 快 递 派送 工 作 。 2.2 乙 方 应 按 照 甲 方 的 要 求 , 按 时 完 成 快 递 派 送 任 务 , 并 保 证 快 递 物 品 的 安 全 与 完好 。 三 、工 作 时 间 和 休 息 休 假 3.1 乙 方 的 工 作 时 间 由 甲 方 根 据 业 务 需 要 安 排 , 保 证 乙 方 每 周 休 息 一 天 。 3.2 国 家 法 定 节 假 日 , 乙 方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享 有 休 假 权 利 。 四 、劳 动 报 酬 4.1 甲 方 按 月 支 付 乙 方 工 资 , 工 资 标 准 为 人 民 币 ____元 /月 。 4.2 甲 方 每 月 ____日 前 支 付 乙 方 上 一 个 月 的 工 资 。 4.3 乙 方 工 资 中 包 含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费 用 。 五 、保 密 与 竞 业 限 制 5.1 乙 方 在 合 同 期 间 及 合 同 终 止 后 ____年 内 , 不 得 泄 露 甲 方 的 商 业 秘 密 和 客 户 信 息 。 5.2 乙 方 在 合 同 终 止 后 ____个 月 内 , 不 得 在 与 甲 方 从 事 相 同 或 相 似 业 务 的 单 位 任 职 或提 供 服 务 。 六 、合 同 的 解 除 和 终 止 6.1 甲 乙 双 方 经 协 商 一 致 , 可 以 解 除 本 合 同 。 6.2 乙 方 在 试 用 期 内 不 符 合 甲 方 要 求 的 , 甲 方 有 权 解 除 本 合 同 。 6.3 乙 方 严 重 违 反 甲 方 规 章 制 度 的 , 甲 方 有 权 立 即 解 除 本 合 同 。 七 、争 议 解 决 7.1 本 合 同 的 签 订 、履 行 、解 释 及 争 议 解 决 均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 7.2 双 方 在 履 行 本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争 议 ,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的 , 任 何一 方 均 有 权 向 甲 方 所 在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八 、其 他 约 定 8.1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8.2 本 合 同 自 甲 乙 双 方 签 字 ( 或 盖 章 ) 之 日 起 生 效 。 甲 方 ( 盖 章 )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 签 字 ) :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