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 充 协 议发包方(甲方):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xxx 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栾城县刘固庄旧村改造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 程 量:项目建筑总面积约 _____万平方米(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为地下 _3__层,地上 _33__层住宅楼
合同价款:暂估单价: _______元/ 平方米;暂估总价: ______万元(以最终决算为准)
第二条、施工承包方式及范围1
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设计蓝图范围内除开槽、 打桩、护坡之外的全部工程, 包括:桩基清理,土建主体及内外墙装修(含保温) ,水、暖、电安装,门窗制作和安装,防水、电梯、消防等全部工程(含设计变更工程,工期另行计算)
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开工日期自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以下因素造成的竣工日期或施工节点延误,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不可抗力;2
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 小时(以现场签证为准) ;4
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而引起的工程返工、停工、缓建;5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2 6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7
因甲方手续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缓建、停建或导致相关部门处罚影响施工进度;8
因甲方对材料认质、认厂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质量标准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